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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104年度特定對象大專青年暑期工讀自5月1日至18日受理報名 |
生輔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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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/5/1 下午 05:00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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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告 內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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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104年度特定對象大專青年暑期工讀自5月1日至18日受理報名 一、工讀特點:為加強照顧特定對象之大專青年,提供288名具備學習性、安全性之公部門 學習服務工讀機會,協助提早體驗職場與幫助家計,進而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,為未來踏 入職場作準備。 二、參加資格: (一)基本條件:學生本人設籍臺中市四個月以上,具有國內正式學籍且現為在學之大學、 四技、二技、二專、五專四年級以上學生,含應屆畢業生,不包含研究生、延畢生、夜校生 、假日進修部學生,應檢附103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。 (二)身分條件:除具備基本條件外,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: 1.本人為身心障礙者、低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。 2.特殊境遇家庭或獨力負擔家計者子女。 3.本府社會局轉介之市府監護、安置機構或寄養家庭之大專青年。 4.經核定通過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」之大專青年。 5.父或母曾於102年至104年間申領失業給付,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。 6.父或母曾於102年至104年遭遇職業災害,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。 三、報名日期:5月1日至5月18日止(以寄件日之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。 四、報名方式: (一)一律採通訊報名,不受理親自送達。 (二)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、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下載報名表或至臺中市就業服務 處所屬就業服務台索取,請詳閱報名簡章,於報名表詳填個人資料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,掛 號郵寄至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第一課。(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) (三)未依規定填寫、重複報名、或資格文件不全者,視為資格不符,概不接受補件。 五、辦理方式: (一)資格審查:受理報名後進行資格審查,並於5月25日下午5時前將符合資格人員公告於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:http://www.labor.taichung.gov.tw/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:http://www.eso.taichung.gov.tw/ 大臺中人力資源網網站:http://takejob.taichung.gov.tw/ (二)公開抽籤:公開抽籤日期暫訂於6月11日(得依實際情況調整),抽出正取名額288名及 備取名額50名。抽籤當日邀請律師、本局政風人員監督,全場錄音錄影。 六、工讀地點: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。 七、工讀時間:7月1日至8月31日。 八、薪資:新臺幣20,008元/月。 九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執行單位: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十、洽詢電話:04-22289111轉36109。 檔案下載: http://www.eso.taichung.gov.tw/public/data/117030/542910453871.pdf 聯絡人: 陳小姐 聯絡電話: 22289111分機361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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